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近 日,住建部印发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》,再次为建筑企业减负。 1 、两种情况,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,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,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
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》 18 日印发。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、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。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,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
建市 [2016]226 号 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(局),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: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经研究,决定简化
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 《意见》提出,要以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,常住人口超过 300 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,其余城市为鼓励推
国办发〔 2016 〕 49 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,是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,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、激发市场活力,有利于发展
工信部联产业〔 2016 〕 231 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发展改革委: 为贯彻落实《中国制造 2025 》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国工程院共同牵
国办发 [2016]53 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,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,实现“
1 总 则 1.1 我国尚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 , 作为大量消耗资源、影响环境的建筑业,应全面实施绿色施工,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。 1.2 本导则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,并可供其他建设工程的绿色